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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时间: 来源:县民政局 访问量:- 【字体:

一、本级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省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省民政厅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省民政厅、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  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 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

 

省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  章程核准

省民政厅、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县级民政部门(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  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的, 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3

省民政厅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变更、注销登记

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宗教部门实施 前置审查)

《宗教事务条例》


4

省民政厅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省民政厅;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县级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5

省民政厅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地级以上市民 政部门;县级政府;县级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


二、本级实施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序号

省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省民政厅

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 集审核

省民政厅;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深圳市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实 施);县级民政部门(深圳市由县级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实施)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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