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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用地分宗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于2014年1月20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2014)第182609号,使用权面积21051.34平方米,坐落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汽车站背,现申请将该宗地进行分宗。经测绘核实,其宗地案号202406025面积为19003.24平方米、宗地案号202406026面积为1063.13平方米,四至界线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有所改变,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的用地界线按宗地案号:202406025、202406026予以公告分宗。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8663577

  附件:202406025、202406026宗地图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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