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库责任人调整,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厅小型水库防汛责任及管理工作》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中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强化公众监督,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15座中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调整后的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中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调整)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8月13日
(联系人:房哲鸿 联系电话:0763-8662541)
1. 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中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调整)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