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连南瑶族自治县“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为做好连南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报告编制有关事宜,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二、委托内容及要求
《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五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26-2030年)》规划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本思路、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工作任务。规划需全面总结我县“十四五”时期建设的发展现状和阶段成效,对连南瑶族自治县推进实施“十五五”重点工作,提出“十五五”期间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改革措施和具体发展路径。“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初步成果须于2025年6月底前提交,纲要初稿须于8月底前提交,11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
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十五五”上位规划要求,县“十五五”规划须结合我县实际并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特质,须响应县委经济发展格局工作部署。发展目标明确、条理清晰,能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措施政策。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皆可进行申报。
1.研究机构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相关领域咨询经验、广阔的研究视野和良好的研究资源支撑。在研究指导生态建设、乡村旅游、三农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了解连南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实情。
2.研究机构团队负责人须在生态建设、乡村旅游、城乡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研究机构团队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研究机构团队负责人必须参加规划编制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及时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汇报成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4.研究机构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
四、申报时间
1.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在认真填写《申请书》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书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三份),密封后送至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含电子版)。
2.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申报单位评审工作,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团队组成人员研究成果、规划研究思路、对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熟悉程度以及报价等方面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
五、相关事宜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智瑶
联系电话:0763-8661993
2.联系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府前路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二楼综合规划和价格收费管理股
邮编:513300
特此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