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南府林证字(2015)第0104371号)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_(作废)2024001__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南府林证字(2015)第0104371

刘锦雄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441826001004 JE90088L00000001

三江镇内田村(大龙、陈高冲)

裁判文书:(2023)粤1826民初593




登记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23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