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_(作废)2024001__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南府林证字(2015)第0104371号 |
刘锦雄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441826001004 JE90088L00000001 |
三江镇内田村(大龙、陈高冲) |
裁判文书:(2023)粤1826民初593号 |
登记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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