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定于9月至10月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情况
具体抽查工作由我局双拥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组织实施。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
对检查对象在2024年的法人治理、涉企收费、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人员到检查对象注册地址听取社会组织检查汇报(参加人员:执法检查人员,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董事长、监事长或监事、从业人员代表等)。
(二)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年度工作报告、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现场笔录。现场检查法人注册地址以及相关资料,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负责人签字盖章;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章程原件等相关登记资料;
(二)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
(三)各项规章制度、财务报告;
(四)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理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
(五)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检查结果公布
检查结果通过连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可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工作的参考因素。
六、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由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