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曾培英、曾玉莲土地合宗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曾培英于2001年10月8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2001)字第18261409号,使用权面积869.45平方米,曾玉莲于2002年4月10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2002)字第18261542号,使用权面积579.63平方米,曾培英和曾玉莲的宗地面积合计1449.08平方米,坐落在连南县寨岗粮所对面河晒地。现经测绘核实,曾培英和曾玉莲的宗地面积为1415.89平方米,四至界线及方位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有所偏差,现对曾培英、曾玉莲的用地界线按古健冬用地宗地图(宗地案号:202410017-3)予以公告调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自然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8663577

  附件:古健冬用地宗地图(宗地案号:202410017-3)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