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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13份)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0340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13户村民的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及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江镇城西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批次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补办用地手续批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1121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直接给予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13户村民予以登记(详见名细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763-8662405

序号

权利人姓名

不动产权利类型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符合登记不动产(土)/房屋面积(㎡)

用途

超出登记的土地面积(㎡)

备注

1

潘建成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117F00010001

95.79/95.79

宅基地/房屋



2

潘歧战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11F00010001

115.45/291.69

宅基地/房屋



3

潘联合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25F00010001

84.75/252.89

宅基地/房屋



4

潘绪习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37F00010001

68.08/163.44

宅基地/房屋



5

谭伊玲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39F00010001

82.18/211.30

宅基地/房屋



6

潘国庆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55F00010001

79.00/211.43

宅基地/房屋



7

潘英杰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68F00010001

41.49/41.49

宅基地/房屋



8

潘岐班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70F00010001

31.95/31.95

宅基地/房屋



9

潘金华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74F00010001

42.95/42.95

宅基地/房屋



10

潘俊峰、潘康勋、潘雪峰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87F00010001

91.55/91.55

宅基地/房屋



11

潘康艺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94F00010001

61.66/61.66

宅基地/房屋



12

潘跃进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298F00010001

104.91/241.61

宅基地/房屋



13

潘绪总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四小组

441826001010JC04302F00010001

62.00/62.00

宅基地/房屋



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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