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下半年更新调整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长湖长规范设置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清远市2024年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河道分级管理制度,强化连南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及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县2024年下半年更新调整的河长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共同维护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名单
2.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主要河道名录镇、村级河长名单
3.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下半年小微水体(河流)名录镇、村级河长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罗耿标,监督电话:0763-866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