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连南县烈士陵园申请确权的申请书》,经调查,该用地于1980年5月,被连南县人民政府列为县重点保护文物单位,2004年被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建成投入使用至今,隶属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四至界线清晰。我局拟对该地块进行确权,现对该土地权利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1、土地权利人: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土地座落: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埠村新市场西北角池山
3、不动产单元号:441826007007GB40585W00000000
4、土地面积:1741.86平方米
5、权利性质:划拨
6、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土地用途:文物古迹用地、公园绿地
8、四至范围:东至S261线,以测量图红线为界;南至连南县烈士陵园保护区山地,以测量图红线为界;西至连南县烈士陵园保护区山地,以测量图红线为界;北至连南县烈士陵园保护区山地,以测量图红线为界(详见附图)。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4年12月15日前)提出书面异议和附上权属主张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办理上述地块土地确权手续,联系电话:8663577。
特此公告。
附件:连南县烈士陵园拟确权登记范围示意图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