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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黎记华)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0563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121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权利人可在20241220起提交申请,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763-866240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房屋面积(㎡)

用途

备注

1

黎记华

宅基地土地使用及房屋使用首次登记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社墩村湖塘二队

441826007015JC40019F00010001

104.90/249.81

宅基地/房屋




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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