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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时间: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被告知人 浙江博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JW1857J      

  地址(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后甫新村253号101室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2024年12月11日我局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人社监字〔2024〕第 12-5 号)法律文书,现因你单位拒收,我局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人社监字〔2024〕第 12-5 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经调查,你单位拒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字〔2024〕第12-2号)的要求进行改正

  上述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字〔2024〕第12-2号)及邮寄送达证明材料、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

  被告知人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80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严建文、余美容,电话:073-8669512。

  特此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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