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连南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坪项目区复垦方案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等规定,对超期未验收的增减挂钩项目进行清查,其中连南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大坪项目区列入清理范围,现将该撤销项目复垦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机关
2025年2月19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关于撤销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旧岭村等25个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的通知》(清自然资管制函〔2025〕2号)。
二、项目区地块情况
项目共涉及10个拆旧地块,拆旧地块总面积共361.87亩,拟复垦为农用地361.87亩,土地权属为大坪镇军寮村、大坪村,香坪镇香坪村。
三、撤销复垦方案主要原因
地块实施条件不足和村民意愿变更。
附件:撤销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