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被催告人:浙江博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7MA2JW1857J
法定代表人:廖辉辉
地址(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后甫新村253号101室
我局于2025年4月9日作出《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字〔2024〕第12-8号),2025年4月10日我局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法律文书,现因你单位未签收,我局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字〔2024〕第12-8号)。
你单位可在本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严建文、余美容,电话:073-8669512。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