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管理总站与连南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土地合宗的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管理总站于2009年7月29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2004)第37号,使用权面积3317.38平方米;连南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于2009年7月29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2004)第38号,使用权面积3411.50平方米。由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管理总站与连南瑶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已撤销事业单位建制,现将这两块土地的使用权统一登记到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现经测绘核实,其宗地面积为6728.88平方米,四至界线及方位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有所偏差,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用地界线按宗地图案号:202312014-5予以公告调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自然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8663577
附件:202312014-5宗地图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