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听证会结果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听证会,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人大、县政协共13名代表出席会议。经会上研讨,听证代表一致通过《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的相关内容,并对听证笔录确认并当场签署了听证意见。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