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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钟瑞全:

  申请人连南瑶族自治县祥和配件厂诉因劳动报酬引发的的劳动争议案件(案号:南劳人仲案字〔202512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缺席裁决,裁决内容如下:一、被申请人钟瑞全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返还申请人工资2266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本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你方无法取得联系,且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劳人仲案字〔2025〕12号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楼

  经办人:谢文喜、李英剑

  联系电话:0763-8668923




连南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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