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中站电站用地界线调整的公告
县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中站电站于2001年11月7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2001)字第0277828、18261428号,宗地面积2990.54平方米,坐落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中站村委。现经测绘核实,其实际宗地面积为2989.21平方米,四至界线及方位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有所偏差,现对县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中站电站的用地界线按连南瑶族自治县中站电站用地红线图予以公告调整。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自然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8663577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中站电站用地红线图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