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就《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广东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强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11日,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九楼会议室(三江镇商业城文明街6号产业经济大楼)
三、听证人员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听证会。
(一)与《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利害关系。
(二)连南瑶族自治县 熟悉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情况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或技能。
(三)关心《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且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较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5年7月31日。
(二)报名采取邮箱方式:lnmzj8662851@163.com,联系电话:0763-8669972,报名人应填写并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相关事项
(一)报名期间开通咨询热线电话,报名者对听证事项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与房剑平联系。联系电话:0763-8669972。
(二)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名额为9名以上。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网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本公告由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