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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太生、张友生宗地确认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张太生、张友生于20051027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2800409号,证载建基面积28.30平方米建筑面积118.50平方米,坐落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朝阳路10。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档案材料,该房产来源于原连县第四区城西乡人民政府出售,确定土地性质为国有,因以前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经测绘核实,其宗地面积为32.30平方米,现张太生、张友生的用地界线按宗地案号202506020公告确认。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81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自然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8663577

  附件:202506020宗地图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自然资源

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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