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6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管好用好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本次下达的21万元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将专项用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第三期进度款,现该款项拟划拨至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资金安排使用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63-8662765。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