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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向华)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号20250802001

根据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182628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5)粤1826280号,成交确认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粤(2019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3346

李向华

不动产登记证书

441826001008GB00181F00210002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府前二路6号天顺山庄D10栋第一层101号房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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