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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及《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府〔2013〕121)的规定,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820日下午3:00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501会议室召开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听证会

  经认真研讨,各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相关内容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予以了确认,并签署了听证意见。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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