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防洪规划》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及《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府〔2013〕121)的规定,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局于2025年6月30日在14楼1402会议室召开了《连南瑶族自治县水网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经认真研讨,各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防洪规划(2022-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部分听证代表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采纳部分意见并说明理由,经修改完善后将继续完善有关发布流程。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