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到期提醒公告
为有效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七条:“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本级或上级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矿业权人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之规定,兹有连南瑶族自治县富涵矿业有限公司刀肖劣钼矿(采矿许可证号:C4400002010073120070456,采矿权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富涵矿业有限公司刀肖劣钼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25日)采矿许可证即将过期,现予以公告,请相关采矿权人依法依规向登记机关申办采矿权延续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我局将向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