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连南瑶族自治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南府办〔2020〕20号)有关规定,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有关工作。经各镇审核遴选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评审和实地核查、征求县有关单位意见、按规定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确认等程序,本年度新认定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家,监测不合格取消资格1家。截至2025年11月,全县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共7家。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连南瑶族自治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原已认定的县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若未列入本次公布名单,其“连南瑶族自治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自然丧失。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