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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清远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访问量:-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连南各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

  为更好地指导从业人员贯彻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求,现将《关于印发清远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示范文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径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附件:《关于印发清远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示范文本)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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