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办公告
编号:不动产遗失补办20260301301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其南府集有(2012)第011000201号遗失,导致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集体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遗失补办。
序号 |
不动(房屋所有权)产权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公顷) |
备
注 |
1 |
南府集有(2012)第011000201号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所有权证 |
441826001010JA00201W00000000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城西村 |
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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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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