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连南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委托广东环境科学学会对清远连南产业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清远连南产业园区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由迴龙片区、北江片区、金光片区、成头冲片区和三江片区组成,总用地面积约129.5694公顷。产业园结合清远“1+3+N”产业发展、连南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广东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清单等文件合理确定主导产业与特色产业体系,主要发展民族特色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加工业和生物健康制造业等产业。为了提高园区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委托广东环境科学学会组织开展《清远连南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3-8666850
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金光村
邮编:513325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人:黎工
电话:020-83525104
电子邮件:gdhjxh@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学馆334室
邮政编码:51004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园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园区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包括园区开发现状回顾、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规划污染源强分析、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规划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评价结论等。
3.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将由规划实施单位以发放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规划实施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规划实施单位通过媒体、网站或张贴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可再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2.您认为该规划的实施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表明对该规划所涉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看法。
4.规划对您生活的影响以及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规划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规划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实施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