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编号:不动产遗失20260421002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连水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因保管不善将其南府集有(2012)第030500136号遗失,导致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集体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遗失补办。
序号 |
不动(房屋所有权)产权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公顷) |
备
注 |
1 |
南府集有(2012)第030500136号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连水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所有权证 |
441826003005JA00136W00000000 |
连南县三排镇连水村 |
0.3212 |
|
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