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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告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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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确权登记的申请,经调查,依据档案材料《土地转让协议书》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属转让的批复》(南国土批字(199489号)显示,“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商业城开发总公司将坐落在商业城4小区的面积为2115.34平方米土地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该地块四至界线清晰。我局拟对该地块进行确权,现对该土地权利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1土地座落: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朝王中路146(详见附件)

  2土地面积2115.34平方米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6618日前)提出书面异议和附上权属主张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办理上述地块土地确权手续,联系电:8663577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连南瑶族自治县支行用地宗地图(宗地案号:202602010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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