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至2025年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公开如下:
2024年县城(包括周边村庄)售水量386.72万吨,上缴污水处理费1729042.54元,支出污水厂污水处理服务费2554323.30元;2025年县城(包括周边村庄)售水量382.5万吨,上缴污水处理费2871930.85元,支出污水厂污水处理服务费3037475.28元。
特此公示。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