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措施》
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持续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提高异议处理效率,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引导投标人理性竞争,保障招标人科学定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措施》的公告转发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其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好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附件:《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措施》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措施.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