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办公告
编号:不动产遗失补办20260701301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其土地证南府国用(97)字第02156/1826011556号遗失,导致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遗失补办。
序号 |
不动(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
注 |
1 |
南府国用(97)字第02156/1826011556号 |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人民政府 |
不动产权证 |
441826002003GB10067W00000000 |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大坪乡 |
30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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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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