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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连南瑶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服务窗口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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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帮助,特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服务窗口。服务窗口设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803室,咨询电话:0763-8668923)。补贴申领均采取的系统申领的方式进行,由申请人登录技能广东网站自行申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或者申领补贴指导服务。对确需协助申报的申请人,请带齐需上传的材料原件,工作人员提出协助申报服务

  附:连南瑶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一、补贴对象

  年16周岁,其中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有连南户籍,或在连南参加社会保险,或在连南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含外省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申领条件

  自学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

  三、补贴标准

  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获得清远市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四、申领时限

  证书核发12个月内申请。

  五、贫困生活费补贴

  符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条件的的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乡低保家庭学员。在申请补贴时同时申请贫困生活费补贴在系统申报培训补贴时一并填报相应信息。参加承训单位组织免费培训的,其生活费补贴由承训单位代为申请,补贴直接发放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指定本人银行账户)。系统进行即时比对,对在申领培训补贴时同时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予以告知,对告知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后未申请该项补贴,视为放弃此项补贴申领同一劳动者一年内只可享受一次生活费补贴。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随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并申请发放,不可单独申领。补贴标准每人每次500元。

  六、申请流程

  1.在技能广东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选择个人技能提升补贴-立即办理”,登录个人账户后向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线上申报完整填报身份证、证书、银行卡信息,为了准确识别并找到开户银行和账户,避免出现支付失败的现象,支行名称需填写格式为支行名称+银行行号(非银行卡号)”。

  2.需上传的材料:技能证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户口簿本人页。申领生活费补贴的另需上传相应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材料、就业创业登记证等)。系统提示为在校生的,还需上传学信网非在校验证报告。上传材料需由原件拍照或扫描,正立清晰可辨认。

  注:此申领指南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313号)制定,如政策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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