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顺康药行协议状态变更的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医药机构名称
机构代码
服务地址
申请事项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顺康药行
P44182600545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瑶山路B14号首层
解除医保协议
连南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