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6年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项目的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公告询价方式选定2026年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项目的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为51名执法人员配备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其中首次配发10人,到期换发37人,预留4人。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采购数量明细表》。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制式服装的数量、规格、款式、材质等需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通知》(国市监科〔2020〕194号)、《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文件规定,制作一批符合规定、质量合格的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
三、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资金为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940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供应商根据《采购数量明细表》的产品名称、材质要求及数量相应进行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资金。最终按供应商所报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经营信誉良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报价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四)报价表,需列出各项物品的单价和汇总价(格式参照附件1)。
(五)满足《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市监科财(司)函〔2021〕6号)规范要求的承诺书;
(六)售后服务方案及供货保障方案;
(七)所投产品的相关资质证明及其他有利于该项目的资料。
以上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档案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方式
(一)参加本次报价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在不迟于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内以密封形式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对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二)报价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提交的报价文件不得再修改更换和不再退回。
(三)报价文件材料必须于2026年6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邮寄或直接送达至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顺德大道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4楼403室,联系人:毛影玉;联系电话0763-8662571。
八、报价评审
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通过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性价比等方面综合评价最优为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确定供应商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等方式告知。
附件:1.采购数量明细表
2.技术及商务要求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附件1:
采购数量明细表
注:制式服装及标志样式满足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市监科财(司)函〔2021〕6号)要求。
附件2:
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技术指标及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所有货物技术标准、制服款式、标准样式(含面料、辅料以及尺寸标准)均按《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市监科财(司)函〔2021〕6号)有关标准执行,并按要求生产、供货及验收。投标文件中须附上承诺书(格式自拟)。
2.供应商须负责对采购单位的人员进行现场量身工作,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量身工作须在接采购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3.货物均采用纸皮包装箱进行包装,包装箱外注明品种、型号数量及单位名称和着装人姓名,包装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市监科财(司)函〔2021〕6号)执行。
4.供应商负责把服装免费运送至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计划,完成供货工作。
6.供应商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服务方案,来应对量体、调换和修整等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二、商务要求
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货物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货物外观清洁,文字、图案清晰,明确。
(3)货物交货90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偿退换。
(4)所有货物免费质保一年,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负责。质保期起始计算日期为产品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日。
(5)交货成品均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市监科财(司)函〔2021〕6号)和市场监管总局要求。
(6)在质保期内,采购人要求增补、调换和特殊体型的服装的,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响应,5天完成并送货上门,有正当理由提出退货或更换的,供应商保证在5天内给予妥善处理。
3.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订制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完成生产及分批交货。
(2)交货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付款方式:
采购人将按照以下进度付款:本项目合同订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30%,货物交付后,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尾款。
5.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设计、材料、量体、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验收、调换、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等全部费用。
(2)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技术规范》技术参数调整,要以新的技术参数为准,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附上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协议执行中,应充分考虑CPI和PPI变化预期,考虑原材料、人工成本等物价上涨因素,在采购周期内及延期内,不得以物价上涨为由提高中标产品价格,更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采购。
6.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