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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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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保障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九条,对连南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名额指标核定和岗位划分、招聘备案、薪酬待遇和福利、管理考核、聘员等级和职务晋升、日常管理、纪律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更加有效地控制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管理办法要点

(一)《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连南瑶族自治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含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连南瑶族自治县法院、连南瑶族自治县检察院、连南瑶族自治县消防大队的编外聘用人员)。

(二)编外聘用人员的含义

《管理办法》所称的编外聘用人员是指连南瑶族自治县现有编制人员的配置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聘用的从事技术性、行政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三)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机构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类别

编外聘用人员共设四个岗位等级: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四级岗位。每级分4档,共16档。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四级岗位合计分别按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总数的10%、15%、25%、50%进行核定。一级岗位和二级岗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核准,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三级岗位和四级岗位比例由各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执行。

四级分四档:初聘为四级4档的需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初聘为四级3档的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初聘为四级2档的需具有大专学历;初聘为四级1档的需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级分四档:初聘为三级2档的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聘为三级1档的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一、二级岗位一般不作为首次聘用的等级岗位。

(五)编外聘用人员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收入含工资和绩效奖,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根据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于考核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一次性计发。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根据其所聘级别档次确定,住房公积金可按收入总额(含工资+绩效奖)的12%计算。编外聘用人员的单位负担部分五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纳入县财政预算,预算计划纳入各用人单位。

(六)应聘编外聘用人员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愿意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6.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聘员报考要求:编外聘用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其它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聘用: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或其他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曾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但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其他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编外聘用人员的考核

编外聘用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包括试用期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合同期满考核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续聘的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考核结果与绩效奖挂钩,并作为续签、聘员等级档次晋升、解聘、绩效奖发放的重要依据。

(八)编外聘用人员等级和晋升渠道

编外聘用人员的聘员等级晋升,根据聘任岗位对应的档次级别,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重新定级定档,在相应聘员等级档次岗位出现空缺时实施。因一级岗位和二级岗位的职数比较少,因此一、二级岗位应实行竞聘上岗。编外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在对应级别岗位有空岗的情况下,应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为:晋升高级聘员,应在中级聘员二级2档累计3年以上;晋升中级聘员,应在聘员三级4档累计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