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山苍子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的政策解读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清府办函〔2019〕13号)、《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南府办函〔2019〕67号)有关要求,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山苍子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山苍子精油原料生产国和出口国,市场份额约70%,山苍子精油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在我国南方民族地区,山苍子的传统应用非常广泛,在瑶族、畲族、苗族等民族地区是药食同源的森林食品。
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推动下,山苍子产业发展被纳入民族地区“百千万工程”重大项目和纵向帮扶工作的重点任务予以推进。连南作为山苍子产业发展的核心地带之一,将建设良种选育—苗木扩繁—林分培育—精深加工产品开发一体的山苍子产业集群,示范带动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沿线16个县的山苍子产业发展,助推民族地区共同增收致富。
二、《规划》编制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2021年);
4.《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
6.《清远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
7.《连南瑶族自治县山苍子种植补助实施方案》(2023年)。
(二)技术规程
1.《山苍子栽培技术规程》(LY/T 2541—2015);
2.《山苍子苗木培育技术规程》(LY/T 2942—2018);
3.《山苍子培育技术规程》(DB52/T 1785—2024);
4.《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 5005-2014)。
(三)相关规划
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林规发〔2022〕14号);
2.《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总体规划(2024-2035年)》;
4.《连南瑶族自治县山苍子产业发展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规划》编制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以全县山苍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发展产业兴农、科技强林、绿色惠民,推动连南瑶族自治县山苍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当地经济水平,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为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建设打造山苍子产业示范样板。
(二)编制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市场导向,产业升级;
3.科技引领,创新驱动;
4.龙头带动,示范引导;
5.多方协同,共同发展。
四、《规划》发展目标
通过山苍子新造林和山苍子低产林质量精准提升,大力发展山苍子示范基地。到2035年,全县山苍子呈现一二三产业融合高度发展的局面,实现“山苍子面积5万亩以上、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目标,建设成集种业、种植、加工、森林康养、文旅和科普研学为一体的全国山苍子产业发展重点县。
五、《规划》发展布局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的资源分布情况和山苍子产业未来发展方向,规划将山苍子产业布局为“一园两核,多点联动,全域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园:是指依托寨岗镇建设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
两核:是指建设以涡水镇为主体的种业中心,建设以三江镇为主体的交易流通中心。
多点联动:依托全县7个镇发展山苍子林,通过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和林分抚育等建设,在全县打造5万亩以上的山苍子林,确保山苍子鲜果产量;同时在全县7个镇建设山苍子供销服务网点,收集连南本地及其他地区的产品,为产业示范园山苍子加工提供原材料保障。
全域发展:通过整合“三连一阳”(连南、连山、连州和阳山)的山苍子资源,将连南打造成广东省山苍子产业中心。
六、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2024~2030年为前期,2031~2035年为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