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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三项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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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三项制度解读

副县长  刘志刚

(2018年12月24日)

现就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三项制度进行解读,主要对文件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制定程序进行剖析。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务公开四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系,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会议开放制度(试行)》(稿)、《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工作制度》(稿)、《连南瑶族自治县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稿)。

二、主要内容

(一)《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会议开放制度(试行)》。

1.制定目的。为推进县政府重要会议公开,增强会议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

2.开放对象及要求。县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重要的专题会议和其他会议,逐步向社会开放,邀请公众参与,听取意见和建议,依法不得公开的除外。本制度所称公众,是指本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县政府召开非涉密的重要政务会议,一般应当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县有固定居所的公民或在本县有固定住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应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县政府政务会议向社会开放的,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列席。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也可邀请专家或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利益相关者、人民团体等代表列席。

3县政府全体会议列席代表一般不超过6名,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列席代表一般不超过4名。列席会议的代表中,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占25%,市民代表及其他代表占50%。

3.开放方式。

县政府召开政务会议,同时或者单独采取以下方式向社会开放:

1邀请公众列席会议;

2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公众的意见或建议;

3其他便于公众参与的方式。

县政府政务会议研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或者涉及开放式决策事项的,应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关事项的方案草案内容。对公布的会议事项,公众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于会后3日内向会议承办单位书面提交或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

公众对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由会议承办单位在起草会议纪要、决议或文件时参考、吸纳,也可转相关单位办理。征集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和形成的会议决议、文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工作制度》。

1.工作原则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

(2)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3)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部门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2.工作内容

(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明确政务公开新要求,以及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牵头组织各个股室和工作部门对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公开属性。

(2)分管领导负责对扩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3)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自查,并及时上传和发布应当公开的内容。

(三)《连南瑶族自治县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

1.制定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建立本制度。

2.公开义务。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通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信函、网上申请平台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3.工作要求。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答复程序,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工作,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答复文书应由办理部门审核和办理后形成正式意见,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2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工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谁承办、谁应诉”,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坚决纠正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和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3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认真做好复议、诉讼结果整改提高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切实维护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制发程序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会议开放制度(试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工作制度》《连南瑶族自治县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经2018年12月12日县政府十五届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2月24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其中,《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会议开放制度(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工作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