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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12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发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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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同意给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春艳商店(个体工商户)、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银兴商行(个体工商户)和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颢瑞烟花爆竹店(个体经营户)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地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范围

有效期限

1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春艳商店(个体工商户)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35号卡3

(粤)LS〔202409224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4122720261226

2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银兴商行(个体工商户)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龙船坝(曾土成的屋)

(粤)LS〔2024〕09265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4年12月27至2026年12月26日

3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颢瑞烟花爆竹店(个体经营户)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白芒村(房雪坤的屋)

(粤)LS〔2024〕07261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41252026124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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