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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连南瑶族自治县吉辉语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字体: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连南瑶族自治县吉辉语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对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范围

有效期

1

连南瑶族自治县吉辉语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三星路6号首层自编第一卡

(粤)LS〔202503561  

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2025123日至2025422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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