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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5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发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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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同意给连南瑶族自治县业恒氧气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法人)

许可证编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许可事项

1

连南瑶族自治县业恒氧气有限公司

俞家佩

粤清南应急经字﹝2025﹞1号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2528)、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642)、氩[压缩的或液化的](2505)、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72)

2025年5月30日至2028年5月29日

延期、增加化学品经营品类、更换法定代表人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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