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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连南瑶族自治县荃胜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春艳商店(个体工商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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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连南瑶族自治县荃胜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春艳商店(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我局同意将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范围

有效期

事项

1

连南瑶族自治县荃胜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

连南瑶族自治大坪镇大掌村第六小组(唐越歆屋)

(粤)LS〔2024〕04779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4年07月09日至  2026年07月08日

申请注销

2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春艳商店(个体工商户)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35号卡3

(粤)LS〔2024〕09224

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D级)、旋转类(C级、D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D级)、组合烟花类(C级、D级)

2024年12月27日至     2026年12月26日

申请注销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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