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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拟对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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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0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3号,邮编:513300

联系电话:0763-866601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

建设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为普通初高中教育学校,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石泉小学旁,中心地理坐标:E112°16′48.952″,N24°43′57.216″,总占地面积73004.27m2,总建筑面积78290.67m2。项目拟建行政、高中教学楼、初中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全民健身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设有60个教学班,容纳学生共3000人,教职工144人。

环评机构

广州市共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
大气环境: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天面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引至所在建筑天面排放。

声环境: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座减震等降噪措施。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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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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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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