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民族一路3号,邮编:513300
联系电话:0763-86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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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连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 |
建设单位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广东省连南产业园,北江片区E112°21′33.91″,N24°34′32.00″,金光片区E112°21′47.12″,N24°32′54.34″,廻龙片区E112°18′57.72″,N24°31′06.12″,项目总投,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北江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00吨/天,金光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吨/天,廻龙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00吨/天。 |
环评机构 | 广东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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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除臭系统更换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污泥脱水滤液、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处理收集后通过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厌氧+缺氧+两极接触氧化+沉淀+消毒”统一处理后排放。 大气环境: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声环境:设备噪声采取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绿化吸隔声等措施需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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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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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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