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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辖下新能源充电桩收费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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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我司新能源充电桩运营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我司决定对辖下新能源充电桩收费标准进行优化调整。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新能源充电桩收费调整表

收费时段

调整前收费
(元/度)

调整后收费
(元/度)

峰期
10:00-12:00)
14:00-19:00)

1.4

1.24

平期
8:00-10:00)
12:00-14:00)

1.2

0.84

谷期
0:00-8:00)

1.1

0.58

尖峰期
6月-9月份每天    11:00-12:00/15:00-17:00)

1.4

1.4

 

  二、使用区域

  县行政综合大楼(一号楼)背面四台新能源充电桩,电动车停车棚斜对面一台新能源充电桩;福瑶超市门口停车场两台新能源充电桩;博物馆智慧停车场内八台新能源充电桩。

  备注:

  1.以上新能源充电桩每台功率均为120kw,每台充电桩两支充电枪,每支充电枪功率为60kw;

  2.我司正在推进建设新的新能源充电桩,使用区域进一步扩大,我司将及时公布新投运充电桩的使用区域。

  三、新能源充电桩价格调整生效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四、联系方式

  如遇到设备使用困难或紧急情况,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杜洋

  联系电话(座机):0763-3152130

  联系电话:18902357206

  敬请广大车主周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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