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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秩序的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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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双节期间价格行为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各经营者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利用节日消费高峰实施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行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杜绝隐形收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做到价目完整、标注清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易辨认。线上经营者需在网络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图像等方式公示完整价格信息,包括商品价款、运输费用、配送方式、优惠条件等,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餐饮经营者要明确菜品、酒水、套餐价格是否含服务费,同种类同规格菜品标价一致,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表述,杜绝“阴阳菜单”。宾馆酒店、民宿需在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及额外付费项目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民生商品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粮油肉蛋菜奶果蔬菌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促销活动中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最优惠”“全网最低”等绝对化价格用语,不得隐瞒“满减门槛”“限购数量”等附加条件。旅游景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公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游览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清单,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车站、景区等相对封闭区域经营者应依据成本合理定价,不得利用交易优势地位实施不公平价格行为;礼品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折价等方式误导消费。

四、强化监管执法,畅通监督渠道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市场巡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 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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