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雅幼儿园停止向社会招生的通告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同意博雅幼儿园终止办学的批复》(南教字〔2024〕13号),为妥善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停止博雅幼儿园向社会招生。从2024年4月29日开始,博雅幼儿园不得再利用其申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44182660000070号)向社会招生。
2.其他所涉幼儿园名称、资产管理等事项,由博雅幼儿园向有关业务部门申请处理。
3.原博雅幼儿园在读的幼儿,请到居住地附近的民办幼儿园自行择园就读。在报名就读过程中,如遇到困难,请向教育局教育股咨询,联系电话:8661472。
特此通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