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储备、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以个人正式署名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文字意见为准,邮寄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和单位反映情况需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12楼1213室,联系人:吴贝怡,联系电话:8662991。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计划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7日